2.支持企業發展壯大。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、10億元、20億元、30億元、50億元和100億元,且當年盈利的企業,市財政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、20萬元、30萬元、40萬元、5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勵,獎金主要用于對企業經營管理團隊的獎勵,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。
3.支持企業轉型升級。對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(不含1億元)以上且增幅達到15%以上、上繳稅收(不含土地使用稅) 100萬元以上的規上企業,上繳稅收(不含土地使用稅)每增長1個百分點,由受益財政獎勵企業1萬元,同一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(年度對企業獎勵的資金原則上不超過企業納稅地方留成總額;與支持企業發展壯大政策不重復享受)。
4.支持企業擴大宣傳。積極參加“精品安徽、精彩安徽”系列宣傳活動,每年在央視集中宣傳推介亳州及亳州工業精品,市財政對入選企業的廣告推介費用按省級補助的50%給予一次性補助。
5.支持企業兼并重組。企業間合并重組新設立企業,主營業務收入超過億元以上的,且會計年度上繳稅收比合并重組前同比增長10%,市財政給予新設立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(年度對企業獎勵的資金原則上不超過企業納稅地方留成總額)。對兼并重組企業聘請第三方咨詢機構開展盡職調查,盡職調查后實現兼并重組、生產經營正常的,市財政給予被調查企業盡職調查費用50%的補助,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
6.支持企業參展促銷。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參加統一組織的各類促進消費展會,市財政給予不超過企業參展費用50%的資金補貼,每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
7.鼓勵企業貸款融資。對工業企業上年度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500萬元以上、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貸款300萬元以上產生的利息,市財政分檔給予貼息補助,最高不超過30萬元。
8.支持規模企業技術改造。對設備投資300萬元以上的規上企業技術改造項目,市財政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0%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。其中,對現代中藥、白酒產業、農副食品加工等主導產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補助金額上浮10%;對軍民融合型企業和軍民融合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,設備補助金額上浮20%。
9.鼓勵企業機器換人。對工業企業購買用于提高勞動生產率、提升產品品質質量、減少能源消耗、減少生產事故的工業機器人(自由度≥3)、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,市財政給予20%的補助,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
10.提升企業管理水平。對規上工業企業董事長、總經理參加省級以上工業企業行業生產或經營類提升管理培訓(不含學歷教育和商學院),憑證書和發票,市財政給予培訓學費50%的補助。
11.支持企業節能節水改造。企業節能節水改造項目投資完成,經有資質的中介檢測檢驗機構核算確認,對企業節能500噸標煤以上的,市財政給予300元/噸的補助,最高不超過30萬元;對企業節水2000噸以上的,市財政給予30元/噸的補助,最高不超過30萬元。
12.支持榮譽稱號獎。